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立德树人奖评选管理办法》及国科大工作安排,现启动“立德树人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立德树人奖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荣誉奖项,面向长期奉献在教书育人一线岗位上的中国科学院教学科研人员进行评选。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的获奖人不超过 10 名,不重复授予。
二、评选条件
候选人需满足以下评选条件:
(一)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担负引导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责任。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截止到 2024-2025 学年,应有 10 学年及以上的授课经历,近 5 学年内担任课程首席或独立主讲一门课程;或从事教学工作 20 学年及以上,且近 5 学年参加课程教学工作。相关数据以学校教务系统为准。
(四)在师生中享有崇高声望,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长期投身在学校教学一线,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卓越成就;
2.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杰出成果;
3.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指导培养的学生在重大理论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或重大工程突破等方面成绩卓著;
4.作为指导教师带领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具有影响力的国家级或国际赛事,并获得重要奖项;
5.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出其他重大贡献。
(五)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出现师德失范行为,或教学培养过程出现严重问题的教师不得参评。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宁缺毋滥。具体程序如下:
(一)采用提名方式,提名途径包括各学院(系)或培养单位提名,5 人以上师生或校友以及其他渠道提名。推荐人选超过1 人的,研究所将组织评审进行排序。
(二)教务部根据提名情况,收集候选人的教学评价等相关材料。
(三)学校设立立德树人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审委员会拟定推荐名单,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填写《立德树人奖推荐汇总表》(附件 1)和《立德树人奖推荐表》(附件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经各培养单位提名推荐的,单位负责人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师生或校友以及其他渠道提名推荐的,推荐人须签字。
(二)被推荐人近五年的纪检监察意见,人事关系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无须提交。
(三)佐证材料:包括已出版教材、教辅的封面及印有版次的内页;奖励证书;教学研究项目首页等(合并成一个PDF)。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8日16:00前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九龙
联系电话:010-82998733
邮箱:jlyu@mail.iggcas.ac.cn
教育处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