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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2016-08-25 | 作者: | 【 】【打印】【关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所内在读研究生可申请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具体申请要求如下:

一、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包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均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二、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三、研究所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实施细则,负责国家奖学金的初步评审等工作。

1、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并具体要求如下:(1)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成果必须正式见刊发表、或可在线检索、或已有DOI检索号;(2)国家发明专利需正式获批并具有专利号;(3)申请人需在评审会上进行公开答辩,每人答辩时间5分钟,并提交300字答辩摘要(附件4)。

2、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在所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提交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备案,国科大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国科大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报教育部备案批准后,国科大发文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当年一次性发放国家奖学金,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生获奖情况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四、我所2016年可申请名额: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14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5人。

五、申请截止时间:2016912(逾期不予受理)

六、需提交材料:

请申报奖学金的同学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纸制材料至地3231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附件2-4)至邮箱tsli@mail.iggcas.ac.cn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科研成果(发表文章、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获奖证书等相关电子版和纸制证明材料。

填表要求: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须双面打印,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2. “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3. “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4. 20169月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学生可申请硕士或博士国家奖学金,申请博士奖学金的填写博士学号,申请硕士奖学金的填写硕士学号。

(二)《2016年国家奖学金申请统计表》(附件3),仅需提供电子版。

(三)《国家奖学金答辩摘要》(附件4),需提供纸制版和电子版。

七、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998058

电子邮箱:tsli@mail.iggcas.ac.cn

 

教育处

201682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 邮 编:100029 电话:010-82998001 传真:010-6201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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