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学科/研究中心)、各部门:
根据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局有关通知,现对2026年“二上”信息进行收集,需要申报新增资产及政府采购预算的,请按以下要求编报:
1、新增资产编报范围:
使用各类资金(全口径)购置房屋、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
2、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
①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附件2);②单项或批量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120万元以上的工程。
3、填报说明:
①需委托外单位开展但任务书中未明确合作单位且达到前述限额标准的设计、加工、测试、数据采集等业务,都需要上报预算,否则无法委托招标和财务付款;如一上已上报过预算,本次也请继续申报二上,若与一上有变动请标注。
②须高度重视预算编制,没有上报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执行。请按附件1要求逐项填列,于2026年1月22日下班前发邮件至wzy@mail.iggcas.ac.cn。
联系人:王镇远,82998244
资产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