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及中科院要求,现对2024年“二上”信息进行预收集,需要申报新增资产及政府采购预算的,请按以下要求编报:
1、新增资产编报范围:
使用各类资金购置车辆、100万元以上的设备,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
2、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
①属于国务院公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品(附件2);②单项或批量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120万元以上的工程。
3、填报说明:
①需委托外单位开展但任务书中未明确合作单位且达到前述限额标准的设计、加工、测试、数据采集与处理等业务,都需要上报政府采购预算,未上报预算无法进行委托招标和财务付款流程;如一上已上报过预算,本次也请继续申报二上,如与一上有变动请标注。
②预算资金范围为所有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填报时请务必对应项目名称和资金来源,与科技部门的二级项目名称一致。
③请按附件1格式逐项填列,并于本周六(2024年2月3日)前发邮件至wzy@mail.iggcas.ac.cn。
联系人:王镇远,82998244,wzy@mail.iggcas.ac.cn
资产处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