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及中科院最新通知要求,现对2023年“二上”采购信息进行预收集。需要申报对应的政府采购及新增资产,烦请各位老师编制如下信息。
1、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
A、属于国务院公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
B、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120万元以上的工程)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及会议服务;
2、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范围:
A、各单位使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购置车辆,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
B、所有纳入资产管理(如设备、家具、软件等)的均需申报,不限金额;
3、填报说明:
A、为简化填报,特将“政府采购预算”及“新增资产配置”合并申报,请按附件1格式逐项填列,并于下周二(2023年1月17日)下班前发邮件至wzy@mail.iggcas.ac.cn。
B、资金范围为所有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请务必对应项目名称和资金来源,与申报给科技部门的二上项目名称一致。
C、如一上已上报过预算,本次也请继续申报二上,如与一上有变动请标注。2023年预算在一体化系统申报,变化很大,后续财政部和中科院如对“二上”申报有新的需求,资产处将更新要求。
联系人:王镇远,82998244,wzy@mail.iggcas.ac.cn
资产处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