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各部门:
根据院通知要求,现开始进行2021年政府采购追加预算编制。
政府采购范围:一、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附件1);二、(政采范围外)单笔或批量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货物与服务、120万元以上的工程。
说明:
(1)本次上报资金来源为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
(2)填报的采购项目必须为2021年确定要采购的内容,今年财政部政策变动较大,请高度重视,特别是100万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及120万以上的工程,不报预算不能招标采购。
上报方式:上报项目须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追加预算表(附件2),100万以上的采购项目另行详细填写附件3,并将附件2和3(如有)发邮件报资产处wzy@mail.iggcas.ac.cn,请于6月7日前上报。
电话:82998244, 联系人:王镇远
资产行政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