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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隐患排查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2021-04-06 | 作者:资政处 | 【 】【打印】【关闭

各实验室、各部门: 

   根据我院科发办函字〔202144 号文件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所制定的《2021年安全隐患排查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围绕“迎接建党100周年,全面保障安全”这一主题,这次隐患排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的方针,本着“坚持底线思维,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的原则,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取得实效,确保我所不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科研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科研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现就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逐级落实安全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工作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熟知安全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彻查安全风险隐患,狠抓整改落实,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在做好本园区安全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怀柔园区和所外研发中心、科研平台、野外台站等安全工作。 

  (二)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根据科研生产实际,结合基础设施配备、能源消耗、季节及气候变化等特点,分析研判科研活动和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精准掌握风险点,严格落实防范措施;重点检查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水、电、通风、排烟、网络设备运行,特别是对涉及放射源、危化品、高压设备、气瓶、辐射仪器、生物等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确保实验过程安全可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无安全死角。 

  (三)加强园区消防和治安管理及检查。坚持对消防安全、治安保卫中的人防、技防、物防等基础设施条件检查。设施设备是否灵敏有效,是否定期检测和维护,设备故障是否及时清除;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管理制度,坚决防范车辆和人员尾随进入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项目聘用、劳务派遣等人员的审查和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责任人是否尽职尽责。 

  (四)做好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开展各类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人、安全预案是否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加大防灾减灾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教育培训,提高防灾意识。做好夏季防雷防汛和冬季防冻工作,野外台站和野外科考要重点做好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防范工作。 

  (五)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室内外消火栓、空调机房和电梯机房、配电室、图书馆、档案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逐一摸排各类火灾隐患。彻底清理室内外各类易燃可燃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成灾因素。 

  (六)加强危险品的安全排查。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培训教育和应急处置演练,加强对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和危险废液、废物的实验室及库房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梳理危险物品清单,实现管理规范、安全可靠。 

  (七)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认真做好门户网站、电子邮件系统及核心业务系统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围绕防范网站篡改、数据被窃取、邮件攻击、病毒攻击等突出威胁,及时修补漏洞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推动逐级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八)有针对性做好信访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信访条例》和我院信访安全工作各项规定,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特别要做好信访舆情应对工作。 

  二、时间安排 

  46日至30日,为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阶段。各实验室、各部门要依据此通知要求进行全方位隐患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能够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报送至D3102室或邮件发送至:lili@mail.iggcas.ac.cn 

  通过此次专项排查检查,切实做到强化责任落实、促进制度规范、堵塞工作漏洞、细化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科研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资产行政处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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