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下发的《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规定和中科院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所2020年度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对于确需新购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按照查重评议管理办法上报“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具体要求如下:
1、凡使用用中央财政资金或自筹资金购置的单台(套)价格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科研仪器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均列入查重评议范围。
2、使用修缮购置专项项目经费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经费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不纳入本次查重评议范围。
3、已在2019年度上报过“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参加查重评议,且查重评议结果为“建议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本次不需要重复上报。
4、2020年度亟需购置和准备在2021年度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本次查重评议都可以上报。
5、请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见附件)于2020年6月1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wangjian@mail.iggcas.ac.cn。
联系人:汪健
联系电话:010-82998238,18811386749
科技平台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