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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的通知
2019-09-05 | 作者:人事处 | 【 】【打印】【关闭

各实验室、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实施细则》(人字〔201929号)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特别研究助理项目”实施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地质地球所2019年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资助名额3名。 

二、申请条件  

  2019年“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面向当年度进站的博士后,申请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 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 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11日及以后出生);   
  4. 已取得突出的创新研究成果,科技创新潜质优良;入站后拟开展工作围绕研究所“一三五规划”、国家战略亟需方向、地球科学前沿、新兴交叉学科等领域的研究; 
  5. 831日前入站的博士后,同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研究所,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材料 
  1. 《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申请书》、《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资助人员培养方案》和《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资助人员汇总表》;   
  2. 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3. 已取得的代表性成果等证明材料;   
  4. 已进站博士后提供1份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博士导师推荐信。 

(二)申请提交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者,将上述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申请人、合作导师、室主任签字;《汇总表》只需电子版)及wordPDF电子版于916日下班前提交至人事处(地3237办公室,邮箱hr@mail.iggcas.ac.cn)。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命名要求是本人姓名+材料名,例如:张三+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申请书。 

(三)由研究所统一组织评审,确认拟资助人选。 

(四)在研究所进行公示后,公示结果不影响资助的,作为研究所推荐人选上报中科院人事局。 

四、资助形式  

  “特别研究助理项目”采取院所两级共同资助方式,院给予每位资助人员60万元资助,研究所匹配20万元经费,资助经费分2年下达。 
  该资助经费可用于资助人员的薪酬发放、科研及访问交流等支出。 

五、其他说明 

  当年度“中国科学院院长特别奖”获得者、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获资助者等,直接纳入“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范围,不占各单位的资助名额。 
  按照人才经费不重复支持原则,“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人员,如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等资助,且经费支持强度低于“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资助标准,院给予补差支持。 

  联系人:于九龙、刘文军 
  电话:8299823782998239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人事处 
2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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