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各部门:
根据院通知要求,现开始进行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政府采购范围:一、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见附件1);二、(政采范围外)单笔或批量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货物与服务、120万元以上的工程。
说明:
(1)本次上报资金来源为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包含修购专项经费及国重实验室设备费。
(2)填报的采购项目必须为2019年确定要采购的内容。
(3)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没有上报预算的内容,一律不予执行。
上报方式:详细填报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报表(附件2),并发邮件报资产处wzy@mail.iggcas.ac.cn,请于2018年12月14日前上报。
电话:82998244,联系人:王镇远
资产行政处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