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获批基金项目资助计划书的填报工作现已开始,请获批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撰写计划书。
注意事项如下:
1.对于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的“修改意见”栏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明确要求调整研究内容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 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请按照“填报说明”(附件1:“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中的要求撰写正文。
3.资金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填报: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编制前请参看“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2)。务必重新下载预算说明书模板填写,填写完成后转成PDF版文件上传系统。(附件3:“预算说明书模板-定额补助”)
4.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请务必在“预算说明书”中明确合作单位的任务分工、负责人,承担资金额(直接费)。待计划书批准后,以此为依据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5.计划书填写完毕后,在系统中直接提交,科技处在线审核并提交基金委。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计划书》一式两份(建议双面打印,左边上下两颗订书钉装订)经财务处审核盖章后提交我处。
6.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请获批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计划书纸质版时,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一式两份,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7日16点前。
提交计划书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时刻关注系统中基金委对计划书的审核情况。
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张瑜 82998243)。
科技处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