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各部门:
经所务委员会研究,现将第五届管理服务部门招聘工作指导思想,以及处长岗位人员招聘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指导思想
1、树立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宗旨,通过适当整合资源、调整机构、遴选人才,使管理服务部门的岗位设置和队伍建设达到有序高效、优质服务的目的。
2、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结合的方针,既鼓励人员参与岗位竞争、优化队伍结构,又注意人尽其才、新老衔接和平稳过渡。岗位聘任工作采取适时推进、分批聘用、逐步到位的方式。
3、区别类型、分级招聘。岗位招聘分为部门负责人岗位(处长、副处长)和业务岗位(高级业务主管、业务主管、业务助理、业务员)两类分别招聘。研究所负责招聘部门负责人岗位(处长、副处长);部门负责人招聘下属业务岗位人员。
4、招聘工作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需设置的各类岗位分批公开发布,符合相应条件的职工平等竞争;由分级组建的招聘委员会按程序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决定初选人员,按有关组织程序,报所务会讨论决定聘任。
5、管理服务部门实行任期责任制,上岗人员任期一般至本届领导班子届满。研究所对管理服务部门各类岗位实行工作绩效考核制,每年年终进行考核;任期届中听取科研部门和职代会代表的评议,根据评议结果进行奖优罚劣,必要时进行岗位人员调整。
二、处长岗位招聘及工作内容
根据中科院党组印发的《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17〕25号)的要求,结合研究所日常管理和科研工作需要,设置以下处长岗位:
1、综合办公室处长1人:负责本部门承担的政务、网络、文书与档案、会议组织、院士公务、所务信息统计、车队管理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2、科技处处长1人:负责本部门承担的科研项目管理、成果管理、科研信息汇总、外事和国际合作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3、人事处处长1人:负责本部门承担的组织人事、人才引进、人事调配、岗位管理、职工考核、薪酬福利和博士后管理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4、财务处处长1人:负责本部门承担的预算决算编制、资金运行监控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5、教育处处长1人:负责本部门承担的研究生招生、教学、学位、学籍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科教融合部主任1人(处长岗位):负责在研究所承建中国科学院大学地球科学学院中的教学任务、组建教研室,以及保证教学体系设计、课程建设、骨干教师遴选和教材编写等相关协调工作。
6、基建处处长1人:负责本部门承担的基本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和修缮项目的立项及过程管理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7、资产行政处处长1人:负责本部门承担的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和房产管理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8、科技平台处处长1人:负责本部门承担的国家和院重点实验室、研究所实验室,图书期刊、文献编辑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实施。
9、党群工作处处长1人:负责本部门承担的党务及群众工作、纪检监察、创新文化建设、公费医疗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10、成果转化处处长1人:负责本部门承担的研究所与地方政府、企业科技合作,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和法律咨询,科学普及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实施。
11、审计处处长1人:负责本部门承担的研究所年度财政预算、重大经济事项等执行及审计,对所内人员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所内规章制度及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监督,配合科研项目按规定完成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等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三、处长岗位招聘事项
(一)、岗位职责
1、学习和掌握国家与院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研究所的基本状况;
2、遵守“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
3、勤奋高效处理本部门事务,为科学技术研究提供优质服务;
4、对本部门所属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
5、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2、研究所在编人员,年龄要求本届任期内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管理部门正职的,应在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3、部分处长岗位还需符合中科院党组《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17〕25号)的任职要求:
(1)人事管理部门正职一般应具有四年以上管理或两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财务管理部门正职一般应具有四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科技管理部门正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并熟悉本单位的科研方向和承担项目情况。
(2)从事党务、人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
4、财务处、审计处处长岗位要求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资格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应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者向人事部门报名,并填写《第五届管理服务岗位应聘表》,内容如下:
(1)简历;
(2)对应聘岗位性质和工作职责的认识与理解;
(3)自我评价;
(4)应聘后的工作设想。
2、资格审查:研究所组成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应聘候选人。
3、现场答辩:由所领导班子成员与实验室主任组成评审委员会,听取应聘候选人的上岗答辩报告,投票确定初步上岗候选人。
4、考察:研究所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听取职工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确定拟聘人员。党务中层领导人员初步人选需征求所务委员会意见,由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行政中层领导人员初步人选,由党委提出任用意见,报所务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聘任上岗: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拟聘人员,由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对于处长岗位首次聘用的所聘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
(四)时间安排
1、2017年4月28日-5月8日个人申请,应聘者向人事部门报名,并填写《第五届管理服务岗位应聘表》,个人准备应聘材料。
2、5月8日前向人事部门提交《第五届管理服务岗位应聘表》一式两份。
3、初步定于5月11日举行招聘答辩,每人报告10分钟(需准备PPT),答疑5分钟。答辩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对岗位的理解和今后工作设想。答辩的其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规定解释权在所务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