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支撑系统、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发展规划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院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的通知》,现将上报2016年度院科技成果登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按科技部2000年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按照本办法登记。
二、201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的对象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完成的科技成果。
三、201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统一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8.0版”(国家科技成果网www.tech110.net 下载)生成《科技成果登记表》电子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纸质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2份,于2016年12月24日前报科技处。
四、科技成果如有转化需求,将《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要)》(附件2)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16年12月24日前报科技处。
五、联系人:周舟(82998325,zhouzhou@mail.iggc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