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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2016年竞聘科研系列和支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通知
2016-11-14 | 作者:人事处 | 【 】【打印】【关闭

  各研究室、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第四届的岗位设置和科研工作的需求,竞聘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支撑系统的正高级副高级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竞聘条件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1、竞聘研究员岗位:按照《关于“创新2020”新应聘研究员岗位条件的规定》(质球所字〔201246号)文的规定。 

  2、竞聘实验研究员岗位:按照《关于第四届科技支撑系统新应聘实验研究员与实验副研究员的规定》(质球所字〔201256号)文的规定。 

  3、竞聘副研究员和实验副研究员岗位:按照《关于“创新2020”新应聘副研究员岗位条件的规定》(质球所字〔201247号)和《关于第四届科技支撑系统新应聘实验研究员与实验副研究员的规定》(质球所字〔201256号)文的规定。 

  4、支撑系统实验技术岗位(公共实验室、大型仪器装备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开发等岗位):按照《关于第四届科技支撑系统技术系列人员应聘高一级岗位的规定》(质球所字〔201258号)、《关于第四届科技支撑系统编辑系列岗位应聘高一级岗位的规定》(质球所字〔201260号)、《关于第四届成果转化与开发技术系列人员应聘高一级岗位的规定》(质球所字〔2012104号)文的规定。 

  5、文献及编辑类岗位:按照《关于第四届科技支撑系统编辑系列岗位应聘高一级岗位的规定》(质球所字〔201260号)文的规定。 

  6、优秀青年人才竞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地质地球所关于优秀青年人才竞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规定》(质球所字〔201467号)文和《地质地球所关于优秀青年人才竞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程序调整的通知》(质球所字〔201564号)的规定。 

  任职年限及其它任职条件,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12146号)文规定。 

  说明:1、每人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2、以上有关文件可在研究所内部网站“文件规章”栏目中查询。 

  二、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第四届岗位应聘表》(附件12)、《岗位晋升审批表》(附件34)、《应聘人员情况明细表》(附件5)、《“实验研究系列”人员待遇选择申请表》(附件6);(注:请使用2016版表格填写 

  2、论文目录及首页; 

  3、学历、学位证书; 

  4、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5、外单位应聘人员需提供:推荐信、体检证明等材料(具体事宜需与人事处提前联系确认)。 

  三、应聘安排 

  第一阶段(个人申报)20161114日~1205应聘人员向应聘岗位所在部门提交申请,研究系列岗位应聘人员向研究室/中心申报,实验研究系列和支撑系统岗位应聘人员向科技支撑处申报,文献及编辑类岗位应聘人员向文献及编辑部申报,同时提交下列应聘材料: 

  1、纸质版材料:《第四届岗位应聘表》、《岗位晋升审批表》一式2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勿装订,签字笔或钢笔签名,内容精炼勿超页,详细内容可另附报告;其它应聘材料一式2份;实验研究系列需提交《“实验研究系列”人员待遇选择申请表》。 

  2、电子版材料:所有纸质材料对应的电子版和《应聘人员情况明细表》的电子版;要求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命名规则为:张三-XXX表》、张三-应聘材料名称;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放至以个人姓名命名的一个文件夹中。 

  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应聘材料由研究室/中心和科技支撑处等部门汇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请于1208前统一提交人事处,电子版材料连同本部门汇总后的《应聘人员情况明细表》发送到邮箱hr@mail.iggcas.ac.cn(人事处不单独受理个人应聘材料;大于50Mb的汇总文档请用超大附件形式发送)人事处、科技处、科技支撑处和教育处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阶段(资格答辩):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还需在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和学科发展委员会联席评审会上做12项独立完成的重要研究成果的报告。报告的要点包括选择该研究的背景和原因、研究进展、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每人报告时间15分钟,质疑10分钟,时间初步定于1219左右,答辩的人员和具体时间等事宜以科技处通知为准。 

  学术委员会根据应聘人的学术报告,确定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候选人,并提交由所内外专家组成的聘用委员会,参加岗位聘用答辩。 

  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再由学术委员会投票决定是否参加岗位聘用答辩。 

  第四阶段(岗位答辩):岗位聘用答辩时间暂定于122229,参加岗位聘用答辩每人报告时间:正高级岗位报告时间15分钟,质疑10分钟;其它岗位报告时间10分钟,质疑5分钟。答辩人员和时间等具体事宜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人事处 

  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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