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获批基金项目资助计划书的填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撰写计划书。
注意事项如下:
1.对于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明确要求调整研究内容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资金预算表: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
3.重点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请按照“填报说明”(见附件“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中的要求撰写正文。
4.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请务必在“预算说明书”中明确合作单位的任务分工、负责人,承担资金额(直接费)。待计划书批准后,以此为依据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5.请重新下载预算说明书模板填写,填写完成后转成PDF版文件上传系统。(见附件“预算说明书模板”)
6.计划书填写完毕后,在系统中直接提交,科技处审核并提交基金委。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计划书》一式两份(建议双面打印,左边上下两颗订书钉装订)经财务处审核盖章后提交我处。
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9日16点前。
提交计划书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时刻关注系统中基金委对计划书的审核情况。
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我处联系(82998243 张瑜)。
科技处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