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部门:
一、按照往年进度安排,开始编报2016年政府采购追加预算。凡未报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的,以及需要增加采购预算的,请于2016年6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资产行政处提交采购预算(E-mail:wzy@mail.iggcas.ac.cn)。请大家重视,尤其是50万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及60万以上工程,不报预算不得采购。
编报内容包括: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附件1);
(2)、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上报内容见附件2,有任何问题请与资产行政处联系。电话:82998244,王镇远。
二、接条财局通知,2017年金额在200万以上的采购设备,不论项目经费属性(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企业),均需参加四部委联评,否则不予采购。联合评议申请表格(附件3),一式7份,6月10日前报院条财局科技条件处。
资产行政处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