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2016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通知(附件1),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6年度计划资助60人,资助经费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在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的201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博士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参与“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
3、提名或获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三)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资助。
(四)在站博士后人员需征得所在申报单位及合作导师同意。
三、提交材料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已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附件2),申请人自2月15日起至3月10日登录网站,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按要求向设站单位提交相应材料。(涉密材料须做脱密处理)
有意申报人员请在以上截至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附件3、附件4)及所需证明材料交至人事处235房间。联系电话:82998083。
附件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通知
附件2:“香江学者计划”岗位需求目录
附件3:“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附件4:“香江学者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