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支撑系统、各部门:
为了全面掌握2015年度我所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做好年度统计工作,并为科技成果奖励认定提供准确的依据,从即日起开始进行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统计对象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之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1)已发表的论文;(2)已出版的著作;(3)申请或已授权的专利;(4)申请或已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已获奖情况;(6)已上报并有批复的重要科技咨询与建议报告;(7)已发表的科普文章;(8)国际期刊、国际组织任职等。
二、统计工作的时间节点为:(1)各室科研人员(含研究生和博士后)及支撑系统人员于2015年12月28日之前将材料提交给各研究室秘书或科技支撑处;离退休人员及其他部门人员于12月28日之前直接将材料提交到科技处;(2)各研究室秘书和科技支撑处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将汇总后的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科技处。
三、已发表论文的统计格式见表1(Excel文档,请按照表中红色字体例子的格式填写)。以我所为第一署名单位已发表的SCI论文、Ei论文、CPCI收录论文、核心期刊论文及其他类型论文需提交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如PDF文件)及含论文题目、作者和署名单位的纸质版复印件一份(电子文档命名方式统一为:第一作者中文姓名-期刊名称2015,如:杨石岭-PNAS2015;若同一人当年在同一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可再加序号表示:第一作者中文姓名-期刊名称2015-1)。非正式刊物上的会议论文集论文(或摘要)不作统计。
四、已出版著作的统计格式见附表2。专著以及第一作者为我所科研人员的其他著作(编著、译著、论文集)需提交一本原著,其他类型的著作仅需提交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或已授权专利的统计格式见附表3-1;申请或已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统计格式见附表3-2。专利权人(或软件著作权人)为“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方为研究所认定的科技成果。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已存放在科技处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未在科技处备案的需提供所有原始材料。
六、已获奖情况的统计格式见附表4。获奖人需提供奖励证书及标注排序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七、重要科技咨询与建议报告统计格式见附表5。所有重要科技咨询与建议报告须提交实质性影响的证明材料。
八、已发表的科普文章统计格式见附表6。
九、国际期刊、国际组织任职统计格式见附表7-1和7-2。
十、统计工作联系人:
刘强(241房间 82998241) 周舟(223房间 82998325)
keyanchu@mail.iggcas.ac.cn
附件:表1-已发表论文统计表 表2-表7
科技处
2015. 12.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