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12〕146号)、《关于开展高级业务主管四级职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12〕159号)和《地质地球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质球所字〔2013〕55号),经所务会研究决定,2015年度职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职员职级设置和基本条件
(一)职员职级设置
根据我所职员现状与中科院文件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要求,本次高级业务主管四级职员岗位招聘名额不超过2名;七级职员及以下岗位按比例总量控制,均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职员职级的基本条件
按照《关于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职员管理的暂行办法》(质球所字〔2005〕068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其中任职年限、未尽和相悖之处按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12〕14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非在编项目聘用人员应聘在编岗位聘用,按照研究所《关于管理服务岗位项目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质球所字〔2012〕9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员范围
本所正式岗位聘用或项目聘用岗位的管理服务类人员。
三、岗位待遇
从批准聘用的下一个月起兑现国家规定相关职务职级的待遇;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不变,仍为研究所规定的岗位类别工资。
四、评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者需于2015年12月09日前向人事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包括《职员岗位应聘表》(附件1)、《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2),以及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应聘材料。同时要求表格(附件1和附件2)用A4纸正反面打印勿装订,签字笔或钢笔签名,内容精炼勿超页填写,应聘内容多可另附答辩报告。
2、电子版材料:所有纸质版材料对应的电子文档,以及《应聘人员情况明细表》(附件3)。要求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命名规则为:张三-《XXX表》、张三-应聘材料名称;请发至hr@mail.igcas.ac.cn邮箱。
(二)资格审查:由人事部门对应聘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评议:研究所分类成立职员岗位聘用委员会。应聘人在聘用委员会会议上做答辩报告,每人报告10分钟,答疑5分钟,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聘用委员会在听取报告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票数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四)高级业务主管四级职员拟聘人选还需按院文件要求,进行民主测评、考察和公示,并上报院审批同意。
(五)聘用:所务会根据岗位设置,研究决定正式聘用人员。
五、其他
(一)对国家已有明确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又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纳入职员系列。
管理服务类岗位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获得中、初级专业资格证书后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可参照本通知相关的要求和程序执行。
(二)对于非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需要标明学历属性;对于档案中没有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只有提供并补齐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认定其学历学位;对于非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本通知解释权在所务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