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5〕第658号)的最新要求,我单位的计算机类产品全部执行政府采购。目前采购形式主要是批量集中采购。根据科学院规定,科研办公用途的计算机类产品可以采用协议供货方式,在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上选择购买;管理服务部门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特殊需求的高性能计算或图形处理的图形工作站、移动工作站、服务器等可以网上竞价,办公用台式机、笔记本电脑不再网上竞价。
2、 目前中国科学院正在制定通用办公设备的配置标准,不日将实施。将对计算机等实行总量控制,如台式机2.3台/人,便携式计算机1.3台/人,并且单台平均价值也有上限。
为完成总量控制,请各使用人对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的计算机进行报废或统一调配使用。今后也可能根据要求,对每个使用人的计算机数量和金额进行限制。
资产行政处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