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部门: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我所全面控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体职工、学生不得在办公楼及实验楼内的会议室、办公室、实验室、洗手间、卫生间、走廊等场所内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
2.所外来访者进入研究所,被访者要及时进行提醒,并自觉执行研究所控烟规定。
3.研究所正在研究设置吸烟区,届时吸烟者请按规定使用。
4. 自6月1日起,北京市、区两级卫生、工商等部门将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一旦确定有违规问题,会对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谁违规谁承担责任。望研究所全体人员自觉遵守条例规定。
资产行政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