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支撑系统、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国科学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我所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我所固定资产进行清理:
- 请资产责任人核查设备情况,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闲置或已损坏的设备,请报资产行政处(新楼244房间),由资产行政处核实后,办理报废或回库手续。
- 原值大于50万元人民币的设备报废,由专家鉴定小组对拟报废的资产按照规定逐件进行技术性能检测、鉴定、慎重筛选、严格把关。
- 资产责任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资产负责人对提交的拟报废资产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请通过arp系统个人资产情况模块查询资产信息,或与资产行政处联系,联系电话:82998244马静。
请大家充分认识做好资产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此次清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规范制度,预防呆账坏账发生,确保资产安全与完整。
请与资产行政处司磊联系,电话8244,silei@mail.iggcas.ac.cn
附:设备报废年限标准
资产行政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