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研究室:
根据财政部以及科学院规定,为加强我所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现将我所的固定资产账目予以调整:
(1)家具类资产是独立分类,不属于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范畴。凡具有独立使用效能,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家具,不论金额大小,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即日起实施。
(2)2014年12月1日起,软件将纳入无形资产管理,已入账的软件将从固定资产账目中调出。
(3)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固定资产将按月提取折旧。
(4)对已入账的价值低于1000元的通用设备和价值低于1500元的专用设备,调出固定资产库,按照低值易耗品管理,2014年11月15日前调整完成。
资产行政处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