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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4年度获批基金项目资助计划书的通知
2014-08-26 | 作者:科技处 | 【 】【打印】【关闭

  各位基金项目负责人:  

      2014年度获批基金项目资助计划书的填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撰写计划书。 

  注意事项如下:  

  1. 对于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明确要求调整研究内容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经费调整时部分科目的经费(如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应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购置与试制仪器设备在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时,须在报告正文中逐项说明用途和必要性。另外,需注意协作费和合作费的区别(见附件1:“经费预算表注意事项”)。若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请在计划书正文中明确外拨给合作单位的经费。 

  3.重点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请按照“填报说明”(见附件2:“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3:“合作研究类计划书填报说明”)中的要求填写。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内容比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要求填写。  

  4.《计划书》填写完毕后,在系统中直接提交,科技处审核并提交基金委,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计划书》一式两份(建议双面打印)提交我处。  

  系统中提交计划书的截止时间为99日。  

  提交纸质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为924日。  

  提交计划书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时刻关注系统中基金委对计划书的审核情况。  

         

  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我处联系(82998243  张瑜)。 

    

    

  科技处  

  2014. 8.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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