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分部广州分部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所长信箱内部网English中国科学院
 
 
首页概况简介机构设置研究队伍科研成果实验观测合作交流研究生教育学会学报图书馆党群工作创新文化科学传播信息公开
  新闻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四级职员岗位招聘的通知
2013-12-17 | 作者:人事处 | 【 】【打印】【关闭

 

  各研究室、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12146号)和《关于开展高级业务主管四级职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12159号)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度四级职员岗位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四级职员岗位设置和基本条件 

  (一)四级职员岗位设置 

  四级职员是综合管理岗位中的高层级岗位,为非领导岗位,不纳入所(局)级领导干部管理范畴。 

  根据中科院下达的四级职员岗位职数,结合研究所管理队伍规模与结构,经研究决定,本次招聘名额为2名。 

  (二)职员职级的基本条件 

  1.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198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任五级职员岗位累计满10年且任处长岗位累计满5年,或具有副所(局)级领导岗位任职经历。 

  在计算五级职员任职年限时,对于在管理岗位上执行专业技术系列的人员,2007年岗位分级以前被聘为副高级的,其副高级任职时间可视同五级职员任职年限;对于从科技、支撑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的人员,转聘前的副高级任职时间可视同五级职员任职年限。 

  2.能力和素质要求。系统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能够负责单位某一部门或某一方面工作,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并能组织实施;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文章,或起草过被院(所)采纳的重要报告或重要文件。 

  3.岗位基本职责。协助单位领导承担专项管理工作,或主持单位某一部门工作;开展管理相关的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管理骨干人才。 

  二、岗位待遇 

  新聘用的四级职员不对应副所(局)级领导岗位的相关待遇,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不变,仍为研究所规定的岗位类别工资。基本工资执行国家四级职员工资标准,其他待遇参照属地政策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的年龄退休。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需于20121226日下班前向人事部门提交《职员岗位应聘表》(附件1)、《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2)和《应聘人员情况明细表》(附件3,只提供电子版),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应聘材料(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hr@mail.iggcas.ac.cn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表格需正反面打印。)。 

  (二)资格审查:由人事部门对应聘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议:研究所成立四级职员岗位聘用委员会。应聘人在聘用委员会会议上做答辩报告,每人报告10分钟,答疑5分钟,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聘用委员会在听取报告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票数的人员为拟聘候选人。 

  (四)考察:由研究所人事部门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听取职工意见,并形成考察材料。民主测评同意意见超过三分之二(含)的,可列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研究所布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15日。 

  (六)审批与聘用:研究所将拟聘人员应聘、考察和公示等材料报院审批,院批复同意后,研究所正式发文聘用。 

  四、其他 

  (一)对国家已有明确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又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纳入职员系列 

  (二)对于非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需要标明学历属性;对于档案中没有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只有提供并补齐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认定其学历学位。 

  五、本通知解释权在所务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 邮 编:100029 电话:010-82998001 传真:010-62010846
版权所有© 2009-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京ICP备05029136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