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部门:
根据质球所字[2011]58号和质球所字[2011]37号文件规定,现开始受理2014年返聘申请。
有返聘需求的学科组或部门请填2014年度返聘申请表(见附件),将签署返聘意见的申请表交至人事处(新综合办公楼235房间);审核后,内支交至财务处。
人事处
2013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