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接基金委最新通知,由于计划书电子版改版中考虑不周,正文报告全文移植有些矛盾的地方(比如经费说明中,申请经费与批准经费不一致)。所以,今年的计划书还按照去年的方式提交。之前已提交的项目计划书需要退回重新修改,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填写计划书的注意事项如下:
1.如果批准通知书(电子版)没有修改意见,请在正文填写中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如果有修改意见,请在正文填写中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然后按照批准通知(电子版)上的修改意见详细填写计划书。请注意:购置与试制仪器设备在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时,须在报告正文中逐项说明用途和必要性。
2.经费调整时部分科目的经费(如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应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另外,需注意协作费和合作费的区别(见附件1:“经费预算表注意事项”)。若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请在计划书正文中明确外拨给合作单位的经费。
3.重点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请按照“填报说明”(见附件2:“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3:“合作研究类计划书填报说明”)中的要求填写。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内容比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要求填写。
4.《计划书》填写完毕后,在系统中直接提交,科技处审核并提交基金委,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计划书》一式两份(建议双面打印)提交我处。
系统中提交计划书的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提交纸质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为9月24日。
提交计划书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时刻关注系统中基金委对计划书的审核情况。
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我处联系(82998243 张瑜)。
科技处
2013. 8.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