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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申请2013年春季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013-04-07 | 作者: | 【 】【打印】【关闭

一、申请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法》规定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职工作的导师或教育管理干部。

二、申请条件

1. 参加过国科大举办的导师研讨班且取得培训证书(2000年前获得导师资格者除外);

2. 为研究生开设过课程。

本次申请,我所有5个名额,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导师申报。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并在线打印相关表格

申请人于2013年4月3日13:00至4月12日16:00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www.bjtcc.org.cn),按《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仔细阅读“填表注意事项”。申请人网上填写完毕后,按说明用B5纸自行双面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均一式两份,并将《思想品德鉴定表》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起用胶水沿左侧粘贴整齐(不要用钉书机装订)。本人签字后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4.8*3.3cm)证件照一张交到所教育处231办公室。

三、其他说明

(一)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种专业的教师资格,已获得其他省市(非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若此次申请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专业须与已获高等教师资格不同。

(二)以往经我校申请所获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如证书丢失或信息有误,可申请补办换发,有关内容请参照《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附件2)。

注:本通知及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igg.cas.cn/xwzx/tzgg/

联 系 人:黄莹

   话:(010)82998221

电子信箱:huangying@mail.iggcas.ac.cn

附件1. 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附件2. 北京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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