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部门:
根据质球所字[2011]58号和质球所字[2011]37号文件规定,现开始受理2013年返聘申请。
有返聘需求的学科组或部门请填2013年度返聘申请表(见附件),将签署返聘意见的申请表及内支交至人事处(新综合办公楼235房间)。
(注:按文件规定“不跨月办理返聘手续”,请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