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实验室,各部门:
为加强细化我所易制毒化学品合法购买、使用的管理,预防易制毒化学品在购买、使用时发生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2012年北京市朝阳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精神,现对我所易制毒化学品合法购买、使用做如下规定:
1、我所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实行公安机关行政许可证制度。
2、我所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必须统一从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北京有限公司购买,否则不予报销,并追究相应责任。
3、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购买人需向所资产处提交书面申请,写明购买原因,购买量、规格等,由所资产处签字后交所保卫部门备案并办理购买行政许可证后,由所资产处委托国药集团购买,严禁从其它渠道私自非法(无购买行政许可证)购买。
4、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后,购买使用人必须到所资产处办理出入库手续,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登记台帐。
5、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人严禁私自将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挪做它用、转让、转借。
6、违法购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人员,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4.黄樟素5.黄樟油6.异黄樟素
7. N-乙酰氨基苯酸8.邻氨基苯甲酸9.麦角酸*10.麦角胺*11.麦角新碱*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第二类
1.苯乙酸2.醋酸酐3.三氯甲烷4.乙醚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2.丙酮3.甲基乙基酮4.高锰酸钾5.硫酸
6.盐酸
资产处、保卫处
2012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