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首先恭喜您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过审批、获得资助!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基金委反馈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以及同行评议信息修改完善《计划书》。面上项目与青年基金项目若无修改意见,请在报告正文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无需填写太多内容。但如果经费被删减太多,可根据评审意见对经费做适当调整,需在正文中说明经费调整科目与理由。经费调整时请注意部分科目的经费(如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应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
二、仔细阅读“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经费预算表》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规定,特别是正确区分“协作费”和“合作费”的差别。若无明显评议意见要求和大的经费删减,《计划书》的“经费预算表”中各科目预算应与《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计划书》填写完毕后,请打印一份交科技处审核。待我处审核通过后,请于9月7日之前自行通过ISIS系统上传电子版并提交版本号相同的纸质《计划书》一式两份于我处。
四、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我处联系(82998243 张瑜)。
科技与成果转化处
2012. 8.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