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分部广州分部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所长信箱内部网English中国科学院
 
 
首页概况简介机构设置研究队伍科研成果实验观测合作交流研究生教育学会学报图书馆党群工作创新文化科学传播信息公开
  新闻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度工人技术等级报考的通知
2012-01-13 | 作者: | 【 】【打印】【关闭

关于2012年度工人技术等级报考的通知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国工考[2011]6号)和我所(质球所字[2005]70号)文件,现将2012年度职业资格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工种、等级、条件等

详见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国工考[2011]6号)文件的规定(工考委网站:http://www.ggj.gov.cn/zjw)。

二、报名办法

1.由本人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填写《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工人等级报考意愿表》。

2.由人事部门审核,符合(国工考[2011]6号)文件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申报表背面)、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职业道德培训合格证》(2007年及以后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工种)。

5.填写《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承诺书》。

6.交纳考核费。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2年2月13日以前到人事部门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等相关事项;填报后不得再改动所报等级和工种;不办理退费。

地 点:综合办公楼237

联系人:陈竟志      联系方式:82998237   

四、报考费用

首次报考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者,在岗职工个人负担报考费用(含报名费、考核费和培训费)的30%,研究所承担报考费用的70%部分,其它如资料费等费用自理;换岗、无岗、待岗和离岗退养职工所有费用自理;补考及重考该等级资格时,所有费用均自理。

交费和报销方式:

1.报名时交纳考核费的30%部分;

2.可自愿报名参加国家工考委委托的培训班,由人事部门统一报名,培训费自行到相关的培训班交纳,持发票由人事部门审核后到财务部门领取单位承担的70%部分。

五、根据中国科学院科发人教字[2006]142号文件的规定,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基本原则,技术等级合格证书仅作为聘任上岗的重要依据之一。凡竞聘上岗且通过有关工人定级考评小组评议者,方能兑现其技术等级和待遇;对于已换岗、待岗、无岗或离岗退养(含返聘继续工作)的职工,技术等级资格可作为确认自身技能水平的依据对社会使用,在所内不享受工资等相关待遇。

六、未尽事宜,以国家工考委和中国科学院的通知和规定为准。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二○一二年元月十三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 邮 编:100029 电话:010-82998001 传真:010-62010846
版权所有© 2009-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京ICP备05029136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