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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发布关于征集2020年度地球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2020-01-21 | 作者:科技处 | 【 】【打印】【关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发布关于征集2020年度地球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要求及我所工作安排,请各位申请人2020218前完成立项领域建议书的撰写,并将纸质版建议书(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处(地3243房间),由科技处统一提交基金委。电子版建议书请在发送基金委的同时抄送科技处邮箱:keyanchu@mail.iggcas.ac.cn 

  申请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向我所基金申请联系人咨询。我所基金申请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瑜  

    话:82998243     

  E-mailkeyanchu@mail.iggcas.ac.cn  

 

    

  项目申请指南通知转发如下: 

 

关于征集2020年度地球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地球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一、相关背景

  (一)新时代科学基金资助导向

  2018年6月第八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文简称“基金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通过基于科学问题四类属性的新时代科学基金资助导向,即“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

  随着新时代科学基金资助导向的明确,“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的分类评审机制的建立,符合知识体系逻辑结构、促进知识和应用融通的学科布局的构建,基金委力争在未来5至10年内,建成理念先进、制度规范、独具特色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为夯实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根基作出根本性贡献。

  (二)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三)重大项目遴选过程及其相关说明

  基金委将根据基金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告和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意见确立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并制定年度重大项目指南,组织好项目申请的受理、评审、审批等工作。

  为更好地弘扬新时代科学基金资助导向,地球科学部决定继续实施2019年度重大项目遴选方案。首先,本次所征集的建议明确为立项领域的建议,而不是具体项目的建议;建议人需要基于领域的宏观视角提出拟建议立项的重大项目领域。其次,确立重大项目立项领域的过程将“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学部和专家根据所征集的立项领域建议、战略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资助战略研讨会的共识、学科前沿调研、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等,确定立项领域、制定并发布指南。此外,倡导项目指南发布后的申请竞争,鼓励年富力强、活跃在一线的科学家通过竞争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出成果、出人才。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重大项目立项领域条件

  1.研究方向应符合新时期地球科学部的宜居地球战略部署顶层设计(由深海-深地-深空和地球表层系统“四梁”与优先资助领域“八柱”有机构成),具有组织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其中,地球科学部优先资助领域请参阅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地球科学部重点项目部分。

  2.所凝练的关键科学问题具有基础性和前瞻性,科学目标明确、集中,学科交叉性强。

  3.国内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优势明显,且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

  4.经过较高强度的支持,有望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二)建议人资格

  1.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学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三)立项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立项依据:着重阐述重大项目立项领域的必要性。经过重大项目的支持,有望在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方面取得突破。

  2.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有限目标,核心科学问题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学科交叉性强。

  3.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我国研究队伍现状及国际上所处位置。重在论述我国是否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四)提交立项领域建议书

  1.请于2月20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电子版(见附件)发至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受理专用邮箱:zdlx@nsfc.gov.cn。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统一为PDF格式。

  2.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2020年2月20日,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前,将签字盖章后的“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纸质原件(一式一份)以快递方式寄出,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联系电话:010-62327157。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联系人:张朝林  郑袁明

  电话:010-62327162,010-62327627

  电子信箱:zhangcl@nsfc.gov.cn。

  附件: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地球科学部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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