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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关于征集2018年度地球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
2018-02-14 | 作者:科技处 | 【 】【打印】【关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发布关于征集2018年度地球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要求及我所工作安排,请各位申请人在201839向科技处邮箱keyanchu@mail.iggcas.ac.cn提交项目申报意向,在2018316前完成立项建议书撰写,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处(地3243房间),由科技处统一提交基金委。

申请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向我所基金申请联系人咨询。我所基金申请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瑜

 话:82998243   

E-mailkeyanchu@mail.iggcas.ac.cn

 

项目申请指南通知转发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地球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

  重大项目要把握科学前沿,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重点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学科交叉研究和多学科综合研究,进一步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重大项目立项条件 

  1.研究方向属于地学优先发展的领域,具有以重大项目方式组织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所凝练的关键科学问题具有基础性和前瞻性,项目所设课题之间存在有机联系,科学目标明确、集中,学科交叉性强;

  3.国内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具有一定规模,有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

  4.经过较高强度的支持,有望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三、资助期限及资助金额 

  重大项目资助期为5年(执行年限为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直接费用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项。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申报应注意以下事宜。

  (一)申报资格。 

  1. 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学家,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的依托单位合计不超过5个。

  3.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立项建议。

  4. 第一建议人提交建议当年1月1日未满70岁 [194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共同建议人不超过7人,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5. 在聘的地球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在研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第一建议人或共同建议人。

  (二)立项建议书主要内容。 

  1.立项依据:着重阐述重大项目立项的必要性。经过重大项目的支持,有望在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方面取得突破。

  2. 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案:有限目标,核心科学问题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学科交叉性强。

  3. 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及在国际上在本领域所处的位置和队伍状况。

  4. 建议人与共同建议人主要学术成就及代表性论著目录(每位建议人的代表性论著不超过10篇)。

  5. 建议人与共同建议人承担的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情况,本立项建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和国家其他计划的关系。

  (三)提交立项建议书。 

  1. 请于3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电子版(见附件)发至: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受理专用邮箱:zdlx@nsfc.gov.cn 。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统一为PDF格式。

  2. 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2018年3月20日,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前,将签字盖章后的“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纸质原件(一式一份)以快递方式寄出, 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联系电话:010-62327618、010-62327157。

  (四)咨询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人:姚玉鹏(电话:010-62327618)、刘哲(电话:010-62327157),电子信箱: yaoyp@nsfc.gov.cn。

  附件: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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