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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73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2013-08-27 | 作者:科技处 | 【 】【打印】【关闭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2013年973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科基函〔2013〕21号

  各项目依托部门:

  973计划“小麦高产优质品种设计和选育的应用基础研究”等77个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于今年8月实施期满,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应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工作分为课题验收和项目验收两个阶段。课题验收由项目首席科学家会同项目依托部门组织,于9-10月进行;项目验收由科技部负责组织,拟于11月上旬进行。

  结题验收的重点是项目研究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研究成果的水平与创新性、项目首席科学家作用、研究队伍创新能力、优秀人才培养情况,以及项目组织管理等。

  请各项目按照“973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于10月15日前完成课题验收,10月25日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网上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其中,资源环境领域项目在项目结题验收前,应按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资源环境领域项目数据汇交暂行办法》的要求完成数据汇交工作。“973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方案”、“973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要求”等文件可在973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973.gov.cn/areamana.aspx)下载。

  各项目应在课题验收前两周将课题验收工作安排及验收专家组建议名单报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审核。

  项目验收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辛圣炜  于笑潇  钱万强

  电  话:010-58881073  58881072   58881513

  传  真:58881077

  电子信箱:jcc973@vip.sina.com

  附件:2013年973计划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2013年7月1日

  

 

关于973计划2013年结题项目财务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科财便字[2013]126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

  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以及《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的有关规定,按照973计划经费管理工作安排,2013年结题项目的财务验收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编报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项目财务验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项目预算书》和批复的项目预算文件为依据,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科学家应组织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认真清理课题经费支出账目、正确计算课题实际成本,准确编报《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科学家在审核确认《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的基础上编制《973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报前,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相关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为便于各单位编制申请报告,项目(课题)财务数据统计截止日为2013年8月31日。对于在统计截止日后发生的费用,请各单位在编制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时加以说明。对于按照协议或合同等需要延迟的拨付的应付未付款项,各课题承担单位须在编制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时加以说明,并得到项目首席科学家的签章确认。

  二、积极组织课题财务验收审计

  973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审计工作是财务验收工作的重要环节。5年专项经费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课题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前,应在科技部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自行选择1家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最新确认的“十二五”期间承担科技经费审计的事务所名单已公布于科技部网站),5年专项经费在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及保密课题将由我司安排相关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必须由“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填报系统”打印,我司将根据财务验收审计情况,结合《973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和《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以及在项目经费过程管理中掌握的情况,提出财务验收意见,并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科学家。对有《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列行为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三、其他事项

  1.申报范围:2009年项目及个别2011年立项的973计划项目。

  2.系统填报。进入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http://finance.most.gov.cn),使用填报项目申请书时使用的账号登录,并选择973计划进行填报。

  3.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必须通过系统打印生成,按照项目、课题顺序装订,一式五份(一份原件,其他可以是复印件);课题承担单位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做结题审计的,需同时提供课题审计报告五份(一份原件,其他可以是复印件);课题验收申请报告附件材料一份,单独装订,加盖骑缝单位财务专用章或每页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包括:课题外拨经费工作协议、外拨经费银行汇款单复印件、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明细账、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签收单、自筹经费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单位内部经费管理规章制度清单等。审计报告、附件材料与《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一起报送项目承担单位,由项目承担单位装订后统一报送科技部评估中心。

  4.时间要求:系统申报时间2013年9月01日至9月30日,纸质材料务必于2013年10月10日之前报送至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 科技部评估中心

  联系人:  王薇、张倩

  联系电话:010-88231317、010-62169390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010-88659000-5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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