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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2012年度华北克拉通破坏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2012-04-13 | 作者:科技与成果转化处 | 【 】【打印】【关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遵循“有限目标、稳定支持、集成升华、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前沿中的重大战略需求,重点支持我国具有基础和优势的优先发展领域。重大研究计划以专家顶层设计引导和科技人员自由选题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凝聚优势力量,形成具有相对统一目标或方向的项目群,通过相对稳定和较高强度的支持,积极促进学科交叉,培养创新人才,实现若干重点领域或重要方向的跨越发展,提升我国基础研究创新能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公布“华北克拉通破坏”重大研究计划2012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

一、申请条件

重大研究计划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与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已经达到3项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2012年度只接收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

3. 本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3年1月-2016年12月”。

项目申请书应论述与本项目指南最接近的科学问题,以及对解决核心科学问题和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目标的贡献。项目申请书的目标和内容应瞄准重大研究计划的核心科学问题,突出有限目标,强调创新点与前沿基础科学问题的研究。

申请人可根据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在了解已批准项目和总结国内外已有成果、明确新的突破点以及如何探索的基础上,自主确定项目名称、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相应的经费预算。

4.本重大研究计划申请报送日期为2012年5月14至18日16时。由集中接收组负责接收申请书。

5. 本重大研究计划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华北克拉通破坏”, 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3)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6.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5月18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1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报送申请材料时,报送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应通过ISIS系统对申请书逐项确认。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报送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组(行政楼101房间)。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附件:“华北克拉通破坏”重大研究计划2012年度项目指南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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