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1年度项目网上申报流程及有关注意事项
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纳米研究领域科技计划指南方向9-11采取网下纸质方式申报,具体流程附后),由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
http://program.most.gov.cn(以下简称申报中心网站)提交项目申请书,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书科技部不予受理。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及创建申报项目
1.首先登录申报中心网站点击用户注册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单位用户信息-登记表》在线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同本单位证明材料复印件,尽快传真至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同时将原件一式两份,尽快将注册原件及证明材料寄送至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
往年在申报中心申报过973或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不需要重新注册,使用原单位账号信息即可。
2.单位注册通过审核后,申报单位使用所注册的账号登录申报中心网站,创建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申报项目及其他申请人账号,并将申报项目的填写权限赋予相应的申请人账号。
(二)网上申报
1.项目申请者使用从申报单位获得的申请人账号登录申报中心网站,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后将其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审核确认后,于受理截止时间前(4月28日17:00前)在网上将申请书提交至科技部。
2.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提交申请书后,在线打印两份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截止日期后3日内(5月4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如有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被推荐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请将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一并寄出。)。
(三)申报受理
申报项目受理时间为4月13日 8:00至4月28日17:00,请各申报单位尽早登陆申报系统,按时提交项目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应将所有申报项目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一项目不得通过不同单位分别申报。部门(包括部委、行业、省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应由部门出具推荐公函并于受理截止日期后3日内(5月4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
受理部门: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编:100862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51292636,88659000(中继线)
传真号码:010-68523396、68521776、68522908、68528068、68529028
二、纳米研究指南方向9-11的申报流程
2011年度纳米研究重要支持方向9“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纳米材料与技术”、方向10“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纳米材料与器件”、方向11“纳米材料工业化制造技术及检测装备”等3个指南方向采取网下纸质方式(不需网上申报),按照863计划项目课题申请书格式和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资质要求
课题申请者和课题申请单位的资质,参照《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申请须知》(该须知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的“管理办法及文件”栏目下载)中对申请者资格的具体要求执行。
(二)课题申报要求
1、以课题方式申报,课题下不设子课题。
2、课题申报单位针对方向9-11支持的主要研究方向,明确研究内容和课题名称,撰写863计划课题申请书,并在申请书首页的项目名称部分填写方向名称,明确所属的具体方向。
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申请书(模板)》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的“管理办法及文件”栏目下载。
4、根据申报课题实际确定经费需求,课题申请的专项经费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
(三)申报受理
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5月4日17:00,请将课题申请书打印装订后一式二份寄送到受理部门,邮寄时间以北京邮局签收日为准。
受理部门: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材料处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九号楼 100044
联系人:史冬梅 张芳
联系电话:010-88372105 68339194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二0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