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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所申请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1-01-17 | 作者:科技与成果转化处 | 【 】【打印】【关闭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的规定及我所工作安排,我所从2011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2011年3月17日截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1年1月-2月28日:申请书撰写阶段

2、3月1日—15日:申请书(纸质)审核;修改完善阶段

3、3月16日—17日:正式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阶段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别项目的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2011年度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政策发生了重大调整,如女性申请人申报青年基金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等类型项目的资助强度、资助期限进行了调整等,请予以关注。

2、欲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须提前向科技处申请授权,在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直接从网上提交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须使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登陆ISIS系统(isis.nsfc.gov.cn)下载,并严格按照撰写提纲的要求撰写申请书(不得删除系统已生成的撰写提纲)。经费申请表中的“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一栏不能为空,须简明扼要地填写计算依据;报告正文中的“经费申请说明”不能省略,应该在此详细阐述经费申请表中各科目的计算依据并给出必要的说明(预算一定要做得合理可行)。请注意面上项目与重点、重大及专项项目的劳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最高支出比例不同。

4、我所科研人员撰写的申请书须“检查保护”后打印一份申请书交给科技处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再提交正式的纸质申请书并拷贝版本号相同的电子申请书到科技处。科技处从31-15日受理申请书审核工作,请以前没有基金申请经验的年轻科研人员尽量提前将申请书交来审核,以便根据修改意见完善申请书。

5、科技处接收正式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317,过期不候。提交正式申请书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版申请书(盖章由我处统一办理),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份数随项目类型变化规定如下:

(1)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及其它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须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一律左侧上下两颗订书钉装订)及相同版本电子申请书。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须提交一式三份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相同版本号的电子申请书(请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直接从网上提交,不要附在纸质申请书之后)。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及依托单位推荐意见只提供纸质文件装订在纸质《申请书》后面一同报送

(3)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方式:登录ISIS系统,选择“国际合作项目”中资助类别为“合作研究项目”下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非组织间协议项目)”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同时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及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申请人须提交签字后的一式两份纸质申请书

6、欲申请“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的负责人,请按照“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要求提前准备,2月28日之前向我处提交一份正式的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若有多人申请,拟于3月2日组织所学术委员会听取群体负责人的答辩报告,确定我所的推荐排序。

三、特别提醒

1、请仔细阅读2011年度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并严格按照基金委的“限项申请规定”进行申请,避免超项被初筛。

2、根据新的面上项目管理办法,初级职称和无职称的人员经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可以申请面上项目。请我所具有初级职称的科研人员充分利用此规定积极申请面上项目。

3、2011年度地学部的面上基金平均资助强度约为78万元/项(强度范围为60万-100万元/项),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将达300万/项(强度范围为200万-500万元/项),请根据研究目标和内容确定申请经费(注意预算科目和计算依据一定要合理!)青年基金的平均资助强度为25万元/项,建议以此为基数进行申请(研究地区比较偏远和艰苦的可以稍微多做一点儿预算,以免获批后预算调整过大)。

4、2011年度重大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的资助强度将达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5年);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的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请我所科研人员积极去争取。

5、一般情况下,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重点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6、申请回避同行专家的操作办法:申请者可提出不宜评议本项目的专家名单(姓名与单位,不得超过3人),装入信封钉在申请书原件上。若对去年某位评议专家的评议意见提出质疑并要求回避的,请将此专家的评议意见一并附上并明确提出回避申请。

7、如果发生已填写申请书文件无法成功进行“检查保护”或部分内容无法填入等异常情况,请您将异常情况的说明连同该申请书电子版一起发到以下电子邮箱:support@nsfc.gov.cn,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将为您提供修复支持服务。信息中心的热线服务电话:(010)62317474。

8、申请过程中若有任何疑问,请向我所基金申请联系人咨询。我所基金申请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 强    张 瑜   

电 话:82998241   82998243

E-mail:keyanchu@mail.iggcas.ac.cn

        科技与成果转化处

        2011. 1.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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