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家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做好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工作,根据863计划、973计划和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技部会同地方科技部门在28个省(市)范围内遴选了149家会计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课题财务验收审计工作。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政专项资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课题结题时,按照自愿、就近和友好协商的原则,课题承担单位须自行在149家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选择委托1家会计师事务所,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务验收审计。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政专项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结题时,课题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后,科技部从名单中直接选择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务验收审计。现将具有国家科技计划 课题财务验收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见附件)予以发布。
科技部将会同地方科技部门,共同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跟踪管理,对于不能满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审计工作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科技部将取消其课题财务验收审计资格。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二○○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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