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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预算编制比例问题的说明
2008-05-23 | 作者: | 【 】【打印】【关闭
关于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编制中支出科目比例问题的说明
 
信息来源:科技部门户网站  www.most.gov.cn      2008年05月22日
 
    近期,一些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咨询,在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编制方面,各支出科目占总经费的比例是否有固定的比例限制。现就相关情况统一答复如下:

    现行国家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中,除明确管理费按规定比例提取外,其他各预算科目间没有固定的比例限定。科研的需求是复杂的,而且不同领域、即使是同一领域不同研究方向的课题,其经费预算需求都会不同,支出的具体内容也会有较大差别。因此,在预算编制时人为事先划定科研课题各支出科目的固定比例,例如设备费不能超过总预算的百分之多少,材料费不能超过多少,劳务费不能超过多少等,是不科学、不可取的。
 
    科研课题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单位和课题组要根据自身科研工作的实际,以科学的态度需要提出预算需求,体现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在预算评估评审工作中,也是从科研的实际需求出发,客观公正的做出评估,使国家的科研投入能发挥效益。充分考虑不同科研课题对经费的实际需求,以保障科研工作顺利开展,为科技工作和科研人员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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