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哈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08年6月在中国召开。届时,双方将商定2008-2009年度中哈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计划。现将项目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用中俄文分别填写相应内容,其中俄文表格内容我司将提交哈教育科学部,表格样式见附件)。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后,由推荐部门正式行文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项目推荐部门是指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中央级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
3.正式行文同时,请注册并登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系统”(http://www.project.cistc.gov.cn/bigc/),在线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表;
4.请项目申报单位通知哈方合作伙伴同时向本国相关主管部门申报。
5.所有申报项目将在中哈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讨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项目将列入例会议定书。双方将对这批项目给予支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在会议结束后正式向项目推荐部门行文通知列入例会议定书的项目清单及支持方式。
7.请于2008年5月9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并将纸质材料寄达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联系人: 魏杰钢 周宇
电话:010-58881372 58881371 传真:010-58881374
E-mail:zhouy@most.cn
附件:1.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中文)
2.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俄文)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