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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部《全国地质勘查规划》由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
2008-04-07 | 作者: | 【 】【打印】【关闭
    作为全国地质勘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中国首部《全国地质勘查规划》近日由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

    《全国地质勘查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现状与形势、指导原则与目标、总体布局、能源矿产勘查、非能源重要矿产勘查、矿山地质工作、基础地质调查、地质灾害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地质资料开发利用、科技创新与地质工作领域拓展、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12部分,并确定了能源和非能源重要矿产勘查、矿山地质工作、基础地质调查、地质灾害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加强地质科技创新和拓展地质工作领域等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胡存智说,发布实施《全国地质勘查规划》,是中国地质勘查工作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国家地质勘查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编制和实施《全国地质勘查规划》,明确地质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统筹安排地质勘查工作布局和结构调整,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重大举措,对于切实加强地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地质勘查规划》提出的2010年近期目标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到2010年,矿产勘查获得重大突破,国内矿产资源供给能力有较大幅度提高。二是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显著提高,完成陆域国土25%面积的1:5万区域地质调查。三是海洋地质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中国管辖海域50%面积的1:100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四是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能力显著增强,减灾防灾与地质环境保护水平明显提高。五是地质科技创新能力全面增强,支撑与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建成国家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
 
附相关材料:
 

国土资源部文件

 

国土资发[2008] 53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质勘查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地质勘查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地质勘查规划》是我国地质勘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全国地质勘查活动的重要依据。要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正确引导地质工作布局和结构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安排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等地质勘查活动必须根据规划进行部署,商业性地质勘查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二、地质勘查工作是经济建设的先行,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要充分认识地质勘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全国地质勘查规划》实施的协调与支持,增强地质勘查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和基础支撑能力,拓宽地质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的新领域。

三、地方各级政府应按照规划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加大财政对地质勘查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基础先行作用。要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地质勘查市场,改善投资环境,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机制,拉动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四、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勘单位改革的领导,深化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改革的途径。研究制定地质勘查领域的配套措施,加强人才培养,推进地质勘查科技创新,促进地质勘查工作的发展。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国地质勘查规划》组织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做好省级地质勘查规划调整完善,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国土资源部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全国地质勘查规划》(Word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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