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科技、财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进一步掌握我国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状况,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提供决策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部、财政部决定自2008年3月起开展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以下简称“资源调查”)工作。
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是科技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之一,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开展资源调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促进科技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鉴于资源调查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科技部、财政部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试点带动、长远发展”的原则,统筹规划,稳步有序地开展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先期以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试点,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研究实验基地和生物种质资源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资源调查,待取得经验后再将调查的范围和内容逐步扩展到地方及相关资源。资源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
现将《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组织所属单位做好相应调查工作。
附件: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方案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