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在两会即将召开之际,科技部、财政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会议,宣布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并对国家重点实验室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由科技部副部长程津培主持,科技部部长万钢、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分别发表重要讲话,科技部党组书记李学勇、副部长刘燕华出席了会议。
会议采取现场与视频结合的方式,在科技部主会场和上海、湖北、陕西等地方科技厅(委)分会场同时进行,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农业部、卫生部、国防科工委、总后卫生部等主管部门相关司局和地方科技厅(委)负责同志,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其依托单位代表共3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从1984年开始组织实施,近年得到了快速发展,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20个,固定人员1万余人,仪器设备总值80多亿元。在统筹部署、适度新建、定期评估、择优支持、动态管理等创新制度的推动下,国家重点实验室已经成为我国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在科学前沿探索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问题方面均做出了突出贡献。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指出,“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不断提高其运行和管理的整体水平。”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决定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从开放运行、自主选题研究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三方面,加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的力度。今年3月,中央财政将先期下达开放运行和自主选题研究经费14亿元,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工作随后布置。
按照“突出投入重点、稳定长效支持,创新支持方式、理顺经费渠道,科学精细管理、注重绩效考评”的原则,今后国家将在持续稳定支持的基础上引进择优机制,分档安排经费。各实验室的开放运行费分为600万元/年、300万元/年、200万元/年三档,自主选题研究经费分为600万元/年、500万元/年、400万元/年、300万元/年四档,用于大型设备购置、改造和试制的科研仪器设备经费另行布置。
财政部张少春副部长在讲话中说,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稳定支持,是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体现。专项经费的主要支持原则是突出投入重点、稳定长效支持,创新支持方式、理顺经费渠道,科学精细管理、注重绩效考评。张部长希望各方面继续高度重视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职责,创新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万钢部长在讲话中强调,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符合中国国情,是推动我国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组织方式。稳定支持不足成为制约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的瓶颈问题。国家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加大稳定支持力度,有利于营造宽容失败、摒弃浮躁、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标志着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必将对我国科技事业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万部长指出,科技部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建立稳定运行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新机制,完善评估工作,建立预警机制。他希望有关部门和依托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和管理,并要求国家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凝练战略目标和重要任务,推进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完善实验室内部管理,加强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制,强化在国内各领域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