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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程序和要求
2007-05-16 | 作者: | 【 】【打印】【关闭

关于公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初审结果的通告

摘自:基金委网站

  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集中受理期间共接收申请项目70372项。我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及相关项目管理办法、2007年度项目指南和申请通告的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了初审。

  现公布初审结果,受理申请项目共67142项,不予受理申请项目共3230项。初审结果通知已发函至相关依托单位,同时已将不予受理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如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决定有疑问,可向相关科学部咨询;如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通过依托单位在200761日前向相关科学部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程序和要求见我委网站www.nsfc.gov.cn“特别关注”栏目。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0751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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