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科研处开始办理结题课题的相关手续。办理范围为:按合同(任务)书约定于2006年度前结题的所有课题。请各有关课题负责人在6月30日前:
1 尚未将相关材料归档的课题,请负责人尽快将反映该课题执行过程的材料交科研处归档;
2 请各课题负责人在截止日期前清理该课题的暂付款,同时将该课题的《内部支票》本交回财务处以备经费结转(注:逾期不结转的课题ARP系统将会自动停止该课题网上报销的操作)。
3 若课题因故需延期结题,请课题负责人提供书面说明交所科研处备案。
科研处
200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