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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存浩院士认为我国学术主体、学术环境应“分而治之”
2005-01-31 | 作者: | 【 】【打印】【关闭

作者:刘英楠    发表时间:2005-1-28    摘自:科学时报

“把我国学术界近年来出现的种种现象和问题,纳入‘学术生态学’的分析框架和研究体系,是一种比较概括、简约的提法,具有相当高的挑战性。”中国科学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张存浩院士说,以学术生态理论指导我国科技界的治理工作,可以发现科研工作者和整体科技体制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方面,应区别对待、“分而治之”。

  “我想,现在国内学术生态的主流还是乐观的:资源投入成倍增加、科研硬件大有改善、学术成果大幅增长、各科新人不断涌现,但目前在个人学术道德和整体学术环境上,也确实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张存浩说,半个多世纪以来,伴随着世界范围内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科学技术在规模和质量上都有了很大提高,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更是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

  在科技形势进展快、变化大的情况下,由于对道德建设有所忽视,以及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科学道德问题纷繁复杂,张存浩表示是“意料中事”。他说,我国历史上早有学术道德上的优良传统,形成了严格、严肃、严密的好学风。只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学术界在代际传承的过程中,对这方面有所忽视;同时由于过去20年,我国经济和科研都经历了巨大变化,在社会转型的短期里,这方面工作确实有跟不上的地方,对各级科技人员的思想教育都有不同程度的放松。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科学道德问题短时间内相对严重起来也并不令人奇怪。

  张存浩说,用学术生态的眼光考察我国学界,可以发现问题可能出在两个方面:一是学术主体即学界人士本身,如不能加强道德自律,将导致道德失范乃至违法,大大损伤科技队伍的创新能力;一是学术环境也就是与科研有关的管理制度、体制和机制等,如果不能和科技本身发展相适应,各种问题也将在高速发展中不断呈现出来,制约乃至阻碍我国科技事业的良性运转。

  “我认为,提倡学者加强道德自律和改造完善我们的学术环境,应该分成这样两块单独进行。其中,加强科学界的科学道德建设、强化科技工作者的伦理责任,应该说是优化学术生态系统的主导方面。”张存浩表示,“研究主体”和“科研环境”之间存在复杂的相互作用,当然应逐步深入探讨、力求促进双赢,但这不等于说两件事必须放在一起做。他说:“作为科技人员,凡事应该‘从我做起’——凡是能够‘自律’的,首先应当自律,而不能坐等环境的彻底完善。至于有关科研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建设工作,当然也是学术生态建设中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但鉴于这方面工作的专业性,这项工作应以管理专家为主体,邀请有关科学家参加,相对独立地进行。”

  解决国内学术生态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可以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现有的成功经验。张存浩介绍,大约在20年前,发达国家在经历了一段较快的科技发展之后,得以腾出手来加大科学道德的建设力度,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例如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这一时期内采取了一系列较为有效的措施,包括:在法学家的参与下,制定了全国统一的科学道德规范和相应的法规;建立了研究诚信办公室(ORI)等全国性及地方各级科学道德监督机构;在全国性研究机构,如德国马普学会中,为研究生和年轻科研人员设立了科学道德教育课程,专门出版了有关书籍;同时加强了对“科学不端行为”典型事例的剖析,如《科学》杂志报道的贝尔实验室人员造假事件等。对我国来说,这些经验很多都有可取之处,可在制订自己的科学道德规范和体系时“有选择地用作参考和借鉴”。因为我们虽然已经着手这方面工作,但比这些国家大约要晚十几年,而且迄今为止只有科学、工程“两院”和少数政府部门、少数高校提出了具体措施,亟须集思广益、加快进程。

  76岁高龄的张存浩院士,以科学家一贯的严谨看待“学术生态”概念。他说:“学术生态学的内涵在现阶段都还难以精确定义,从相关讨论来看它基本上属于社会科学范畴,但基本上又是在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开展研究——但这只在经济学等少数特例领域中取得了部分成功,而且是在花费了几十年时间、有第一流的专家参加后,才取得了那些成功。现在我有一个感觉,有些前沿科学家希望从复杂性科学的高度,着手研讨学术生态问题,对此我还是赞同的。但鉴于问题本身的难度,我建议在起步阶段,仿效圣塔菲研究所对待复杂性研究的做法,安排一支为数很少的‘精兵’,作为主体开展一些先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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