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基金课题管理规定,在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须按照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填报2004年度《年度进展报告》。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相应表格,并于2005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科研处审核后统一上报。
我所报送的具体要求如下:
A. 纸制材料:《年度进展报告》及已发论文的首末页(即有标注页)等附件各一式2份;
B. 电子文本:与《年度进展报告》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本1份,各负责人可自行登陆基金委项目管理系统上传或发电子邮件至report@pro.nsfc.gov.cn信箱。
请各课题负责人积极准备,并按时提交报表。
科 研 处
200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