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际字〔2015〕37号),现开展地质学与地球物理学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高精尖国际合作培养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和地质工程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境外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访学期限为6—12个月。
本年度录取人员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
二、申报原则和条件
坚持联合培养与科教合作紧密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申报与中科院或国科大签署过合作协议的项目。
申请人的具体要求条件为:
(一)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派出前须已转为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三)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
(四)外语能力符合境外接收院校(研究机构)的要求。
(五)申请时应已获得接收单位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六)优先录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
1、境外接收单位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大学(含科研机构)或学科排名前100(参照上海交大ARWU排名);
2、境外接收单位为访学国家排名前列的高校或科研机构;
3、所在研究生培养机构与境外接收单位有实质性合作,或国内、外导师间已建立实质性交流合作。
三、资助办法
项目经费由地质学与地球物理学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支持,资助内容包括:
(一)第一年访学期间生活费(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生奖学金标准执行)。
(二)往返国际旅费1次(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访学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我所推荐人数7人。
请于2019年6月21日16:30前将下列所需材料报送至教育处(地3楼221办公室,huangying@mail.iggcas.ac.cn):
(一)《高精尖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初选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一式1份。
(二)《高精尖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2)(纸版、电子版),一式1份,其中研究所意见栏无需填写。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 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
2. “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指申请人拟申请的外方单位。
3.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署名单位是否有中国科学院大学。
(三)《高精尖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人成果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一式1份。
(四)请提交下列材料,命名为“补充材料-相应文件名称”,如“补充材料-外方邀请信”(均为PDF格式,不超过10MB):
1. 外语成绩证明,如雅思、托福、GRE和CET6等证书扫描件。
2. 外方邀请信。
(备注:内容须包括邀请人的姓名、单位、访问目的、被邀请人的姓名、到访日期、停留时间、以及费用负担等情况。邀请信须有邀请人的手书签名。)
3. 在学期间已发表文章(首页及摘要页)或文章录用函(并附导师签字)及专利证明书等。
4. 获奖证书扫描件。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82998221
电子邮件:huangying@mail.iggcas.ac.cn
教育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