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依据世界技术发展趋势,从源头布局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经营,实现科研成果与金融、市场对接。通过转让、参股等形式实现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保护和监督知识产权使用,协调研究院与产业、金融、经济融合,实现与资本市场的良好衔接,不断扩大运营资本和资源。人员经费来源于研究院的运行经费。
主任:
法务商务部架构